@卢诗翰:#丈夫隐瞒乙肝病史妻子起诉要赔偿被驳#
这条话题上了热搜第一,所有人众口一辞批判这就是骗婚是欺诈,并且有很多人呼吁婚前强制体检。我非常高兴,显然这两年大家的法律意识都有了极大的进步。

因为就在前两年,在这块领域有一个影响非常非常恶劣的案子,那就是 2016 年的女子艾滋隐瞒案。
2016 年,一女子在婚检已经查出了艾滋的情况下,进行了隐瞒,导致婚后丈夫被感染。
然后丈夫直接将当地医院和疾控中心告上法庭,认为侵犯了自己的知情权。

那么当地医院的理由是什么呢?
“《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在没有患者同意情况下,医生无权将实情告诉他人,按照法理来说,确实应该告知其配偶,但是,—— 婚检时男子与未婚妻尚不是夫妻关系”

绝吗?
我就是为了结婚所以才来婚前体检
结果你告诉我只有结了婚是法定配偶关系才能被告知结果
你这是卡 BUG 呢?

所以今天这个案子被驳不是个例,这块的荒唐案例不少。
事实上不止一位医生说起过婚检中配偶知情权与病人隐私权的边界问题。长久以来这块的模糊也导致了很多人被坑。
甚至光我这边就因为呼吁婚前强制体检吵过不止一次,总有人打着尊重病人隐私的道德旗帜而忽视另一方的安全。

所以,今天这个话题上了热搜我认为是非常有意义的,大众不妨趁着一个机会,呼吁婚前强制体检措施重新回归。
同时,我也认为,婚前体检这个过程中,病人隐私权应该且必须要为配偶知情权让步。
病人的隐私重要,但对方的生命安全同样重要。

任何打着隐私权名义阻拦婚前强制体检措施的,我认为都是对大众安全的不负责任,是慷他人之慨。

不光要谴责,还要推动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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